本帖最后由 厉害了我的YO 于 2017-6-1 01:44 编辑
晚间,一名醉酒女子向流浪汉扔食物,并殴打其脸部,昆州法官对她进行了严肃惩戒。
SarahAnn Smith, 27岁,她对警察说道:“无家可归是他自己的错,他没有付出任何努力让自己的生活变好。”
周三,她带着自己的孩子一起出庭受审,她的罪名是普通袭击。
这件事发生在布里斯班中央商务区,发生时间为4月21日上午五点。当时,这名女子与流浪汉发生了争执。
检察官MattKahler告诉法庭,这名女士向流浪汉丢食物,而流浪汉叫她“泼妇”。
他说道“被告接着用言语中伤受害者,并用拳头殴打了受害者脸部。”
当警察针对此次事件质问她时,她说觉得自己被侮辱了,她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在法庭上,Smith称那名流浪汉也殴打了她,他们当时发生了争执。
她说道:“那天晚上,因为一些私人原因,我很沮丧。那个人对我骂脏话,接着我就失去了控制,因为我不喜欢被男人这样对待。”
“接着我打了他,那天晚上我还喝醉了,所以有点失控。”
她对警方做的最初陈述将她那晚的行为归咎于她的“诊断”,但随后便也没提起过此事。
法官Penelope Hay要求Smith好好反思自己的行为和态度。
她告诉警察:“他无家可归是他自己的错,他没有做出任何努力让自己的生活变得好起来。”
“我只是给他上了一课。”
法官考虑到Smith已认罪,并积极与警方合作,而且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大,最终判她罚款400澳元。
她说道:“没有人在乎你对流浪者的看法,也没人在乎你认为他们处在现在这种境地的原因。”
“你并不清楚那个人为什么会落得如此境地,没有人生来自甘堕落。”
法官说道:“虽然他对你说了脏话,你也不应该对我们社会最脆弱的群体做出那种行为。”
“你因为个人原因而感到沮丧并不是合理的理由。你喝醉了也不是合理的理由。我不会容忍这样的行为。”
“你有可能是其他事件的受害者,但这并不能成为你伤害别人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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