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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最年轻变性人——游说政客们应支持青少年的性别取向,降低阻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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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注册 发表于 2016-8-17 09:40:03
据报道,相关拥护者称一些青少年由于不想走家庭法院(FamilyCourt)程序,正冒着生命危险在黑市购买变性激素,从而进行变性。


青少年斯通(Georgie Stone)表示,“我认识的那些想在黑市买变性激素的青少年都没有寻求法院的帮助,因为这个过程要么耗时太长,要么费用过于昂贵。所以,在黑市交易是最好我们的选择。”



   
变性后的斯通



据悉,想要变性的青少年必须到澳洲家庭法院进行评估,向医生和法庭证明自己具备知情同意权,了解治疗程序、风险等。申请者必须出具医疗报告,证明治疗的必要性。


澳大利亚是唯一拥有该强迫性规定的国家。


16岁的斯通称非常理解变性青少年选择进行黑市交易的这一方式。



   
斯通


墨尔本皇家儿童医院(Royal Children's Hospital)变性服务主任、副教授特尔弗(MichelleTelfer)称她也有一些病人购买非法激素,因为他们无法通过法院体系。



   
斯通


“有时候,这恰好将他们置于高危中,因为在网上药店出售的激素药品通常配有错误的用量,也有很多是多种药物混合而成的,这会给身体带来不良影响,引发危害生命的并发症,如血栓、中风和肺梗塞等症状。”


5年前,斯通虽然得到父母的支持,但仍发现很难通过法律体系。一方面是因为父母没钱,一方面是自己即将进入出现男性特征的青春期。


“当时如果我的声音开始发生改变,这将完全改变我的生活。我将会无法变成女人,我想我会自杀的。”斯通向记者说。



   
斯通


当时斯通的父亲正考虑从海外非法地购买激素。他回忆,“如果斯通进入青春期,那么我们所希望的一切都会破灭。”


然而,斯通在11岁那年向法院成功提出申请,她也成为了澳洲被授予抑制发育期权力最年轻的人。她的家人也呼吁家庭法院支持治疗所有变性的儿童。




他们的努力曾在2013年小获胜利,法院决定儿童毋须通过法院程序进行第一阶段的激素治疗,即利用激素阻滞剂延迟青春期,第二阶段的治疗一般从16岁开始,为改变性别的激素治疗,让接受者的身体可以按照认知性别来发育。申请第二阶段治疗的人若未满18岁,家事法庭就会介入。




斯通的父母称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无一不以医疗专家的意见为导向,所以非常耗时难捱。


斯通目前在游说政客,试图说服他们通过立法,允许变性青少年不需要到法院申请变性。
























小编Mika_Mika 新闻来源:Australian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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