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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打工仔出租屋挖地窖囚禁强奸18岁女孩1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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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angben168 发表于 2013-8-6 10: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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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angben168 于 2013-8-6 10:13 编辑

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濮家湾村蜡烛浜一带,是典型的城中村。村中农民房被分隔成许多间出租给附近打工者。


36岁的河南信阳打工者陈小龙在这里租了一间屋子住,2012年底开始,他偷偷在出租屋里挖地窖。


今年地窖挖成。6月12日22时左右,陈小龙在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玉都豪汇KTV门口,以拉客为由,将18岁安徽女孩郭某,用三轮电动车载到僻静处,以水果刀、电棍威胁,将她双手双脚绑住,嘴巴封住。强行带到出租屋地窖内,用锁链锁住。期间,陈小龙多次强奸女孩。


女孩利用随身携带的指甲刀,一点点将身上锁链磨断,6月23日,她挣脱锁链,跑到气窗大喊救命,周围居民闻声报警,女孩11天的地狱经历才告结束。


现场:地窖内还放着泡面、卫生巾


陈小龙在出租屋外,自行又围起一堵围墙,安装了一个门。围墙上都是竖起的铁钉,外面堆着土,邻居猜是从地底挖出来的。


洞口就在床边,0.5米见方,深约1.5米。洞口表面一块纸板掩盖,打开纸板跳入洞底,是一扇小木门,木门外有插销,可以从外面锁上。


打开木门,地窖就在眼前:目测3米长,1米宽,1.5米高。洞内四壁用水泥浇注,洞顶上盖了棉被,底部有地毯。洞内还安装了电灯、电风扇,最里面放了一个桶,估计是大小便用的。洞内有一股污浊的气息,凌乱地散放着康师傅方便面,还有苏菲卫生巾。墙壁上挂着《大秦帝国》的碟片。


房东戴阿婆见了这个地洞,气得不行:“早知道他动歪脑筋,我怎么也不会出租给他的,以后这房子可怎么办?肯定租不掉了啊。”


陈小龙印象:孤僻、寡言


77岁的戴阿婆是房子的主人,她和儿子住在楼上。


虽然楼上楼下,但她对陈小龙了解得也不多。她说,这间房子租给他每月150元,月结的,房租都是她女儿来收的。


陈小龙屋里都贴着美女图,地上满是锯子、榔头等工具,墙壁上挂着把吉他。


戴阿婆说,刚来租房子时,陈小龙看起来人还不错,“笑嘻嘻的,也和我说话的。”


可是隔了一段时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整个人都变了。他本来在工厂上班的,后来买了辆三轮电动车,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生意的。


“他整天板着脸,看起来很凶。”戴阿婆说,改变是从把房子封起来开始的。


“他找来木板做门,窗户都用窗帘遮起来。”戴阿婆说,外人从外面是一点也看不出里面的情况的,自从做第二层门开始,房间里再也没有其他人进去过。


戴阿婆说:“我想进去看一看,他到底把房子弄成什么样了,可房间四处都被他封死了。


说到陈小龙,周围邻居们说得最多的话就是,“人见过,但不熟。”


邻居王阿婆说,陈小龙1.7米左右,偏瘦,见面从不打招呼。有次,王阿婆见陈小龙自己又加了道围墙,就对他说:“你这多此一举啊,又弄一扇门,多麻烦。”


陈小龙非常恼怒地说:“你给我滚开!关你屁事!”


从此,王阿婆再也没和他说过话。


女孩趴在气窗大喊救命 村民赶紧报警


王阿姨等邻居回忆,6月23日早上8时,陈小龙住的房子窗户上,忽然有一个女的,赤身裸体大喊救命。


“双手从窗户里伸出来,哭声很凄惨。”村民回忆。


过路村民赶紧报警。


警察冲进去救下女孩,邻居赶紧找了身衣服给她穿。


“挺漂亮一个姑娘,皮肤很白,”有邻居回忆说,女孩被救出来时哭着说,“如果你们不救我,这个男人晚上就要把我杀了。”


当天下午,警方就将犯罪嫌疑人陈小龙抓获了。


政法部门:陈小龙多次强奸女孩


据陈小龙交代,至6月23日案发,除两次让郭某走出地洞,在租房内洗澡,郭某一直被用铁链锁于地洞内,全身赤裸。


这期间,他以死亡、拍裸照威胁,强奸女孩。


但是,郭某一直用随身携带的指甲钳对锁链进行剪磨。6月23日,终于剪断锁链爬出地洞。


陈小龙说,囚禁并强奸女孩,是受了《十宗罪》、《末日蟑螂》等网络有声小说启发。


2013年7月25日,嘉兴市秀洲区检察院,对陈小龙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十宗罪》是作家蜘蛛写的一部恐怖网络小说,此书根据真实案例改编而成。每本介绍十个恐怖凶杀案,案情恐怖离奇……


《末日蟑螂》是一部网游科幻小说,在百度百科名片中如此介绍:“五百万生化模式巨著,上千万点击。化身不死小强,蟑螂努力在末世的夹缝中求生存:不要和我谈人权,不要和我谈法律,更不要和我谈感情!末世看我嚣张。”


嫌疑人陈某交代,受到这两部网络小说的不良影响,他作出了令人惊愕的犯罪行为。


当然,这并不是“因为所以”的关系,很大程度上,还取决于陈某的个性。


其实,受网络不良信息污染而铸错犯罪的人,又何止陈某一人。但尴尬的现实是,暴力与色情等不良信息,在网络空间不可能被完全净化,于是,合理约束网络空间自由表达,使不良信息藏身之处越来越少是当务之急。


传统意义上的著书立说,尚有相关部门的审核把关,网络则不然,自由度越大,受约束就越小。我们必须看到,没有边界的自由,恰恰是对自由的践踏。


对政府而言,对互联网表达自由的限制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实现。政府应当在充分保障互联网表达自由的原则下,通过完善的制度设计,寻求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公民利益三者的平衡,而不能仅仅依靠网民的自律。因为人性有差异,接受和过滤信息的能力也有所不同。你永远无法预料,在屏幕前接受信息的人,生活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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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MIKKO 发表于 2013-8-6 11:39:34
可恶!!!!!!
死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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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stfz 发表于 2013-8-6 12:29:41
又一起“幽室囚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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