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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闻笑话] 小白领翘班还敢晒旅游照: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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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angben168 发表于 2014-4-30 11: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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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angben168 于 2014-4-30 11:11 编辑

不经意在微博上晒旅游照片,竟被单位认定为旷工依据,一份已做了十年之久的工作就此丢了。女白领陈小姐不服气,诉至法院索赔16万余元的赔偿金。

昨天,黄浦区法院与区人社局联合发布2013年度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与审判白皮书。数据显示,陈小姐的遭遇并不是个案。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网络应用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出现了微博、微信等电子证据,这些证据往往成为劳动者与单位争议的焦点以及案件事实认定的重要依据。

晒“翘班”出游照被开除


白领陈小姐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在微博上随手发布的旅游照片和博客上写的游记,竟被单位一一截图公证,并作为证明陈小姐旷工的重要证据提交法庭。正是因为“翘班”出游,让陈小姐丢掉了这份已经做了10年之久的工作。


2012年6月,陈小姐收到公司的解除聘用关系通知,称其从1月份开始累计旷工天数超过8天,按照公司规定决定即刻解除聘用关系。陈小姐颇为不满,她认为自己每次请假均有申请,并没有旷工,公司的行为系违法解约,应当支付违法解约赔偿金。于是,她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6万余元的赔偿金。


庭审中,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陈小姐到底有没有旷工。公司为证明陈小姐旷工的事实,一连出示了包括电子邮件、电话记录、微博、博客、电脑文档公证书和护照等证据。公司指出,在近1年中,陈小姐未经申请擅自外出旅游旷工达27.5天。从陈小姐微博上的照片,可以看出其旅游的日期和地点,并且出游期间公司的电脑和电话上均无任何记录。公司还出示了陈小姐的年休假记录表,印证其缺勤天数。


陈小姐对公司拿出的这些证据并不认同,坚称微博和博客不是她本人所写的,并对年休假记录表的证明力提出质疑。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定陈小姐多次利用工作时间国内游、出境游,有意隐瞒实际休假天数,半年中累计12天缺勤,未经申请和登记,公司解聘行为合法。(中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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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stfz 发表于 2014-4-30 11:42:47
陈小姐未经申请擅自外出旅游旷工达2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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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blanc3377 发表于 2014-5-1 08:18:44
肯定另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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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bennaton 发表于 2014-5-3 21:28:14 来自手机
不懂珍惜,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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