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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一名男子利用税收优势,在30岁前就拥有了7套投资房,羡煞众人。
据Domain网站报道,Anthony Java还不满30周岁,但是他已经拥有7套投资房了。4年前,他以不到40万澳元的价格买下了第一栋房子。现在,他在悉尼、布里斯本和墨尔本的投资房总价已经超过了250万澳元。现在,他准备利用一个鲜为人知的税收优势卖掉第一套房子,免增值税。
当他开始投资的时候,他只是悉尼的一名销售员,工资一年8万澳元。他把钱都花在享乐上面,但是他却被他的会计打击了。今年26岁的Jeremy Lannuzzelli现在已经有8套投资房了。于是Java从那年年开始买自己的第一栋房,恰恰在房市繁荣之前,他表示,现在的房价应该已经翻一番了。
利用了买楼花的好处,他在西悉尼的Glenfield买了39.3万澳元的房子,收到了1.5万澳元的首次置业者补贴(First Home Owners Grant),免除了1.3万澳元的印花税。
在这栋房子里住了12个月之后,他搬回父母家,把房子租出去,享受负扣税政策。现在这套房子价值大约68万澳元。接下来几年,他通过自己的存款和房租收入又购得几栋房子。
最近,他进了一笔6位数的收入,正在考虑在南澳的Christines Beach再投资一栋房子。他也在考虑卖掉Glenfield的房子,通过一些税收上的筹划,可以免于支付增值税。
该策略被Lannuzzelli称为“六年法则”,能有效地让首次置业者把第一栋房子作为投资房,既能得到负扣税的好处,在卖房时还能避免缴纳增值税。税收法允许业主在自己搬出房子后最多出租6年,这时要卖房的话,还可被视为主要住宅,但是他们不能买别的房子作为住宅。
这项策略是Lannuzzelli很多30岁以下客户的常用手段。他说,“买了房子之后,在里面住6-12个月,然后搬回父母家,或者在别的地方租房住。”但是他也说,这个方法在年轻买家中并不为人所知。
他还说,如果在这个周期最后不想卖房,那就搬回来再住一年,然后再租出去,整个周期就重新开始了。他一名顾客就这样搬进搬出“20年”,省了90万澳元的税。
一名税务局发言人确认了该策略在1985年之后的税务法之下是被允许的,只要别的房子不是作为自住房。
新闻来源:Domain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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