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当当网购买了20部iPhone 4手机,收到货后发现是翻新和高仿的手机。诉诸法律后,法院一审判决当当网按照“假一赔五”的承诺主张赔偿消费者近50万元。据悉,当当网已于13日提起上诉,北京市二中院已受理。 2011年8月10日,消费者陈先生和朋友宋女士在当当网上以4850元的单价购买了20部iPhone 4手机,准备用来送人。这些手机最终由当当网商家天禧通手机专营店销售,并通过中通快递交付给二人。但苹果公司售后的鉴定结果是,19部手机为返修机,另有1部在数据库里查不到信息,定性为非工厂里生产的产品,应为假冒手机。 陈先生随后与当当网联系,起初当当网并不认账。陈先生出具了苹果公司的检测报告,当当网才同意退货,但是陈先生并不同意这一处理结果。他提出要求,当当网应在退货之外给付5倍的赔偿金,依据是其做出的“假一赔五”承诺。按照此规则,陈先生和宋女士的购机款约为9.7万元,除按原价退款外,当当网还应给予48.5万元赔偿款。 本案一审中,当当网辩称,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涉案手机系天禧通专营店销售;当当网仅是网络平台提供者,并非商品销售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手机由天禧通公司发出,发票由该公司开具,应追加该公司为被告;涉案手机经检测为返修机,并非假货,不适用“假一赔五”。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当当网退还手机款,并给付陈先生二人近50万元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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