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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驻英大使谈香港普选:从未听说英国首相或美国总统是公民提名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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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ben168 发表于 2014-7-9 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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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angben168 于 2014-7-9 21:03 编辑

中国驻英国大使刘晓明9日在英国《金融时报》发表了署名文章,就“一国两制”白皮书和香港普选发表看法。他指出,继续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有利于香港的繁荣与稳定,香港的政治发展必须遵循基本法。对香港一部分人提出的所谓“国际标准”,要求特首普选“公民提名”,刘晓明也予以驳斥:“我从未听说哪位英国首相或美国总统是公民提名产生的,何谈国际标准?”



英国媒体对我国政府上个月发表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有不少讨论,白皮书再次声明:中央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刘晓明在文中回应了英媒的关注:“其实,这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回顾一下历史。”30多年前,中国和英国就香港回归问题进行谈判时,英方曾提出分拆主权和治权,即中国对香港拥有主权,英国保留对香港治权。这一提法被邓小平先生断然回绝。

刘晓明表示,中国对香港拥有主权必然体现为全面的管治权。中央政府在行使治权的具体方式上通过基本法做了特殊安排,即中央政府直接行使外交、国防权力,也依法行使任命特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修改和解释基本法的权力等,同时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中央的全面管治权与香港的高度自治权并行不悖、相辅相成,确保了“一国两制”的成功实施。

关于香港政治的发展,刘晓明指出,其实香港政改早有明确的目标和路线图,这就是基本法规定的,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原则,行政长官最终将达到“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立法会最终将达到“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

以英美选举举例

刘晓明认为,中央政府在香港政改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即行政长官普选制度必须符合基本法和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经过十多年的依法、稳步推进,香港政改离基本法提出的目标近在咫尺。但有人不甘心遵循基本法确立的框架,要按所谓的“国际标准”来,要搞“公民提名”,不达目的就要“占领中环”,瘫痪香港经济。

“我在英国和美国工作多年,这两个国家的选举制度不尽相同,我也从未听说哪位英国首相或美国总统是公民提名产生的,何谈国际标准?至于威胁采取街头政治,企图搞乱香港,就更加不得人心。”刘晓明说。放眼全球,特别是看一下最近几年一些国家发生的事情,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街头政治不会带来真正的民主,只会将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引向动荡。近日,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联合登报声明反对“占中”这种破坏法治和民主的行为,就反映了理性的声音。

刘晓明表示,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是否必须爱国爱港?答案毋庸置疑,对国家效忠是从政者必须遵循的基本政治伦理。那些“崇美”并高喊所谓“国际标准”的人,应当了解美国总统宣誓就职时的誓词就是:效忠国家、履行职责,维护和捍卫宪法。因此,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效忠国家、拥护基本法,不仅是任职必备条件,也是符合“国际标准”的。(观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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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felix 发表于 2014-7-9 21: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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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腿帮 发表于 2014-7-10 07: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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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fz 发表于 2014-7-10 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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