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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8岁内地女大学生在香港街头淫乱 被判感化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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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向上 发表于 2015-7-8 20: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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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天@向上 于 2015-7-8 20:17 编辑

据央广网报道,今年愚人节凌晨,到香港读大学的内地年轻男女,在香港佛光街巴士站旁“打野战”,疑似性交视频更在网上疯传。事后他们被控作出有违公德行为罪。事件“女主角”吴心怡(18岁)早前承认控罪,今天(7月8日)被判12个月感化令。

裁判官早前为吴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报告。辩方称吴背景良好,品学兼优,今次属个别事件,饮酒后受酒精影响,而吴有真诚悔意,今次认罪,其感化报告正面。

辩方又说,吴为事件感到很惭愧,希望向所有人致歉及让事件早点解决,让自己多些空间。裁判官称其感化报告正面,也看到她有悔意,判她12个月感化。


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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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野战门:男生或以“视频中的人不是我”抗辩

据此前报道,来香港读大学的内地年轻男女涉嫌在愚人节凌晨,在何文田佛光街巴士站旁“打野战”,疑似性交片段更在网络上疯传,事后他们被控做出有违公德的行为罪,案件昨日再提讯,控方决定继续检控并要求答辩。他们原本均否认控罪,但女被告时隔不足2小时突然改变主意,主动折返法庭认罪,并称深感后悔。裁判官准许她保释候判,但表示不排除判她监禁。

被控有违公德 折返法庭认罪

控方昨日在庭上表示,控辩双方早前经商讨后,控方决定继续检控,并要求男被告杨昊(19岁)及女被告吴心怡(18岁)答辩。他们均否认控罪,案件定于8月13日开审。控方透露审讯时将传召5名证人,并呈上两段视频。

女被告走出法庭后,随即与律师团队进入会议室,代表大律师一度离开,后来折返。经过不足2小时商讨后,女被告突然走到法庭,要求重新答辩,并决定认罪。裁判官张君铭押后至7月8日判刑,女被告获准保释,等待索取其社会服务令和感化报告。

辩方求情时称,女被告已完成大学一年级课程,本案或影响她能否继续学业。她已深感后悔,而且媒体广泛报道对她来说也是“附加的”教训。辩方早前透露,来自北京的女被告就读香港理工大学全球供应链管理学系,并指她是高材生,有学科更获得“A+”。据报道,男被告来自内蒙古,就读于香港浸会大学计算器科学系。

根据控方案情,理大宿舍保安今年4月1日凌晨4时8分,见女被告与一名男子坐在宿舍外行人道上,该男子之后脱去自己和女被告的裤子,二人性交约3分钟,有路人经过,保安也曾向他们大叫但未获响应,只好报警。女被告后来替男子口交约1分钟,完事后二人拥抱。

约4时15分,两名警察抵达现场,见到女被告与该男子已穿上衣服,但很像醉酒。二人均称没看到警察,直到警察轻拍男子的肩膊,他才看见警察在旁边。男子称其身份证遗留在酒吧内,警察于是准许他们返回酒吧拿取随身物品,当时并没实时拘捕他们。

同日上午11时,男子到警署自首承认犯案,女被告则于4月8日自首。警方事后发现数段现场视频被人上传到互联网,宿舍保安确认视频中的内容准确。

男被告或以“视频中的人不是我”抗辩

大律师陆伟雄表示,“有违公德的行为罪”属普通罪行,最高刑罚为监禁7年及罚款,但由于本案在裁判法院审理,最高只能判囚2年及罚款10万元。陆估计,男被告或以“片中人不是我”作为抗辩理由,并集中批评案发当晚灯光昏暗,片段未能清楚显示“男主角”身份,保安也未必能看清事发经过。

陆说由于女被告选择认罪,她有可能获轻判社会服务令,若她出庭指证男被告,则有机会获减刑,但可能只是缩减服务令的时间。至于否认控罪的男被告,陆指他若在审讯后被定罪,获判社会服务令的可能甚微,因判处服务令前提是有悔意。

女被告昨日离开法庭时,记者问她会否出庭指证男被告,但她没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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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felix 发表于 2015-7-8 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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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5uz 发表于 2015-7-8 21: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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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nc3377 发表于 2015-7-10 09: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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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Yuan 发表于 2015-7-14 20:28:52
太神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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