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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版面这么多发楞功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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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xiaohao 发表于 2013-5-11 13:11:34
1352 25
这些帖子强奸大家的视线,难道站方已经站好队了?
别说什么自由,美国澳洲照样大把事情是以政治正确为名不许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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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金币 -1 人气 -1 收起 理由
rickrick2010 -2 -2 法轮功在澳洲合法
altmanxi +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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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rickrick2010 发表于 2013-5-17 12:47:59
擎天一柱 发表于 2013-5-16 19:33
是到了清理那些企图分裂国家的言论

我要是说过共产主义分裂中国,你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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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擎天一柱 发表于 2013-5-16 19:33:55
是到了清理那些企图分裂国家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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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擎天一柱 发表于 2013-5-16 19:29:03
强烈支持楼主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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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salomn 发表于 2013-5-15 03:13:48
我本来是批判Rick和大纪元的,就是看不惯你们这些人断章取义,拿着鸡毛当令箭胡搞。

OZYOYO是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华人论坛,5.4,5.9说的都是澳洲法律,你告诉我5.5里的国家说的是哪国?

这个群里既有大陆人又有台湾人还有澳洲人以及其他国家的华侨,你告诉我应该遵照哪个相关国家的宪法?

要是说5.5说的是中国大陆的法律的话,一个在澳洲经营的论坛,使用和澳洲法律冲突的中国网络管理规定?

Rick的言论再不对,他违反什么澳洲的法规了,轮子在澳洲被定为邪教了吗?

你再胡说八道在人家真的可以告上法庭,真是一帮不懂法的暴民!


5.4 在本网站上发布信息或者使用本网站的各项服务时必须符合澳洲以及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5.5 您需要对通过本网站上载、张贴或以其他方式传输的所有内容负完全责任。不会通过本网站上载、张贴或以其他方式传输以下内容:


5.5.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5.5.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5.5.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5.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5.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5.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5.7 散布赌博、暴力、凶杀、恐怖主义或者教唆犯罪的;

5.5.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破坏私人隐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5.5.9 无端对其他用户进行地域,性别歧视的;

5.5.10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5.9 遵守本网站的所有其他条款及规定。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网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理解,如果网站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上段第5.4、5.5条所列内容之一,依据澳洲法律,本网站有义务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且删除含有该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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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salomn 发表于 2013-5-15 02:38:12
还有,再看看你们几个回这个贴的人,反反复复就是那么两三个人的大号带小号,还都是某个版面的版主,就算他说得再不对,你们几个仗着私底下认识这样合伙欺负人家,好意思吗?
都说看一个人的人品看他的朋友,看一个人的水平看他的对手,你们好歹也代表着昆士兰州的华人论坛,就这水平也不怕人笑话?有本事说道理说服了他,那叫你作为版主的功力和水平,人身攻击算个啥本事?
我和rick的观点也不同,可是我从没想堵住人家的嘴不让人说话来着,谁删的帖子叫他自己出来跟人家说个清楚,帖子不是你们删的你们挂着版主的牌子出来,算是管理员的打手还是爪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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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salomn 发表于 2013-5-15 02:18:43
本帖最后由 salomn 于 2013-5-15 02:21 编辑

虽然不赞成rick的观点,但我也觉得管理删贴的做法过于草率,论剑版规里明确说明:"OZYOYO一般不进行删帖操作,尤其是当主题贴有了别的会员的言论(回复)。"之前的几个帖子里除了有rick的观点之外,还有大量其他版友的主张和回复,而管理员在没有给出明确讨论范围的规范和任何警告提醒的情况下,直接删帖,之后也没有给出适当合理的解释,非常的主观和草率,对任何一个参与或者旁观这个帖子的版友都没有给予足够的尊重,我个人认为管理员的这种行为是不妥当和欠考虑的,因此我支持rick恢复贴子的主张。

并不是所有的意见和建议都是攻击,我们体谅管理员也是人,而且有可能是未学过管理的普通人,没有丰富人生经验的年轻人,也可能在没有报酬的情况下还要做些辛苦的工作。但毋庸讳言,人都会犯错误,包括我自己在内,就像球场上的裁判员会误判,连以前标榜的“一贯正确”的伟大领袖们都被证明犯过了各种错误,何况普通人了,管理员当然也会有过于主观的时候,草率欠妥的时候。其实有了错误及时纠正就好了,并不觉得这样是很丢脸的事情,更不会有人因为已经纠正了的错误而再加苛责。

Rick的言论我并不赞同,被删掉的帖子里我的回复都是批判驳斥的,可是包括我在内的诸多版友写了半天,管理员来二话不说都删了,那以后大家还来论坛讨论个什么劲?等管理员直接删贴好了。

毁掉一个论坛最好的办法就是做管理员的随意删贴,既不拿出依据也不作解释,比ozyoyo这个昆士兰华人社区大的论坛有多少,毁在个别管理员手里的还少吗?当年文学城的几曾回首人气有多旺,来了个老红军的孙子金书龙,肆意删不同意见者的贴,在华人圈里都激起民愤了,虽然金书龙后来还是被文学城换掉了,可坛子人气已大不如前。

其实我平时也管理着很多东西,要想运作正常,恃德不恃力是最根本的,你想用手里的权力来硬的去解决,最后损失的还是自己。本来还有很多话想说,想想就不多说了,有些事归根结底可能只有做owner的才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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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rickrick2010 发表于 2013-5-13 21:29:15
干巴爹 发表于 2013-5-13 19:22
犯众怒能不能成为删帖理由,自己看吧。第四条

我已经开始走程序,与OZYOYO官方沟通,OZYOYO后台已经对那个死缠烂打的altmanxi做了处理。自此OZYOYO官方的立场已经非常清楚,你这个版主代表的是论坛的形象和价值观而不是少数人的喉舌,希望你好自为之,抛开成见,有个公正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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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rickrick2010 发表于 2013-5-13 21:04:55
干巴爹 发表于 2013-5-13 19:22
犯众怒能不能成为删帖理由,自己看吧。第四条

那原帖里那些恶意评论是否构成违反第二条?再说OZYOYO从来没有说法轮功是禁忌,不可以讨论,如果你敢把“严禁讨论法轮功问题”写进版规,那我也认了。况且就算我讨论法轮功,大纪元,练功的人到处有,大纪元也随手可得,为什么到了你们这里变成这么敏感?凭什么就一口咬定我是法轮功的人,是什么轮子,这个不是污蔑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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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炮灰逗你玩 发表于 2013-5-13 19:49:42
rickrick2010 发表于 2013-5-13 18:23
你要界定是不是犯众怒也很简单,恢复我的帖子,置顶让所有人看到,再来投票是不是该删除,违反了OZYOYO的 ...

       小样真是不撞南墙不回头。你在大街上说,没人管你!大街上你说话,人家揍你,砍你,堵着你嘴不让你说,那叫限制言论自由。你在论坛上说,管理员删你贴,怎么了?就好比你在人家家里说,主人家不爱听,告诉你,你上别处说去,我这里不爱听这话。这叫限制言论自由?!主人只是不让你在他家里说别的客人不爱听的,还让你在家好好呆着,没赶你出门已经很客气了。你TM还不知好歹的上鼻子上眼了。换个角度,你在大街上大吼大叫的,没人管你;你在别人家大吼大家,主人让你闭嘴。你还说主人限制你自由?你要告主人? 不告你扰民就不错了。这孩子绕得我,能听明白不?!
       另外,你很懂法律吗?管理员删你贴,还违法了?别人在网上骂你,违法了?说实话,你是谁啊?谁知道你是谁啊!你只不过是个虚拟的代号,就一串英文字符组成的ID!大家骂的就是这个ID,谁知道是哪个傻B。对啊,都不知道骂的是谁,骂个字符串也也违法?
       别打肿脸充胖子了,洗洗睡吧,还让人帮你置顶,看有多少人反对你。扮家家酒呢?不得不称赞你的智商低的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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