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官司的话题,绝大多数评论人不愿意聊。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法律裁决之前,第三方所能掌握的信息有限,妄加讨论难免会有失准或误伤。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原因,是打官司这件事在中国互联网行业中往往不能视之为孤立事件,它大多有千丝万缕的、超脱于官司事件之外的诸多牵扯,如果评论人不能掌握这些信息,那么将永远看不到官司的本质。
今日破例,谈谈小米与360的互诉。
首先,我认为有必要为不了解案情的读者普及一下背景信息。
事情的起因可以追溯到2016年初。当时,一款名为雷电OS的产品叫板MIUI,称自己是比MIUI更适合小米手机的操作系统。而小米官方对此的回应简单粗暴,直接在小米应用商店全面下架了360软件,因为有足够的证据表明,雷电OS是360的合作推广应用,安装后会篡改MIUI系统。除此之外,MIUI系统还在用户使用360手机助手时发出阻止提醒,集全力避免小米用户从360手机助手中下载软件。小米之举显而易见,意在擒贼擒王。
近日小米与360的互诉,其实是这桩风波的续集。小米起诉360及雷电OS的研发商酷睿蒙公司虚假宣传,诋毁商誉;而360起诉小米在MIUI系统中利用弹窗阻碍用户使用360手机助手,涉嫌不正当竞争。很巧合的是,双方均向对方主张2000万人民币的经济赔偿。
既然事件是由名不见经传的雷电OS开始,那么我们或许应该研究一下雷电OS。
我是花了一些时间的。关于雷电OS,我的结论是,这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手机操作系统,因为它空有「OS」之名,却无「OS」之实。雷电OS进行了一些对用户主观视觉上的优化,容易让人误以为这是一款全新的操作系统,但事实上,它只是一个预装软件的合集。在安装了雷电OS之后,系统会自动预置360安全卫士、360手机助手和360浏览器,而且会对原系统的升级提醒、应用商店和浏览器进行禁用。
众所周知,互联网世界里,维度是竞争的重要指标。举个例子,应用商店比普通的App站在更高的维度上,因为前者是后者的分发枢纽;而手机操作系统,则站在比应用商店更高的维度上,因为它是所有应用产品赖以生存的基本土壤,其中也包括应用商店。360推广雷电OS,显而易见是不满足于只掌握一个应用商店(360手机助手),它希望自己被赋予更大的权力。而在整个智能手机市场进入血海、奇酷手机入局时间太晚、360缺少新的利润增长点的背景之下,360无奈选择用剑走偏锋的方式自主提升权力。每在小米手机上安装一次雷电OS,就代表着360对MIUI的一次驱逐,通过这样的方式,360可以获取到本不属于自己的一部分用户。
如此看来,雷电OS是一款为“鸠占鹊巢”而生的产品。
由此来看,虽然两起案件的性质截然不同,一起是诋毁商誉案,一起是不正当竞争案。但法理之外,回到互联网行业之中,两桩官司其实有着同一个目的,那就是360和小米对于手机最高权力的争夺战,这是一场关于权力的游戏。
对小米来说,雷电OS无疑可以从MIUI系统和小米手机的软硬件捆绑中硬撕出一道口子,雷电OS可以直接夺取手机内部的最高权力,废黜MIUI,这对于小米而言是巨大的威胁。而对于360而言,雷电OS可以另辟蹊径,在硬件设备销售不畅的情况下获得尽可能多的软件用户。这场互诉,其实是双方在争取法律力量对己方的支持与倾斜。
但是,情况对小米和360来说是不对等的。
对小米而言,这是一场小官司。小米所起诉的是360及雷电OS诋毁商誉,即便主张成立获得胜诉,所谓的诋毁商誉也无非是宣传文案层面的议题,不具备十分广泛的行业意义。同样,对于小米自身手机权力的维护来说,同样很难起到十分重大的意义。相反,如果起诉的内容不是诋毁商誉,而是雷电OS篡改MIUI涉嫌不正当竞争,那么情况将会大不相同。
但是对于360而言,这是一场大官司。假如小米真的被判不正当竞争,那么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现在的竞争格局。在目前的移动行业格局下,360相较于小米处于全面的弱势,如果小米不能够行使MIUI的权力对360产品进行有效遏制,那么360很可能抓住这样的机会展开对用户的争夺。
如此来看,如果这是一盘棋局,那么360掌握了有可能重创小米的机会,一切只待法律的裁决,而小米的回击显然不够分量,360哪怕败诉也无关痛痒。换而言之,360可以输掉这一场官司,但小米却是万万输不起的。在手机制造业和App开发都逐渐进入瓶颈期的2016年,这桩风波值得我们长期关注,它关乎商业道德与法律,关乎进攻与防守,同时,也关乎没落军阀的吃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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