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启辅助访问 DIY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墨尔本的哥性侵案终获刑,律师辩:乘客若在后座便无事?!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本周三,因法官对攻击和指控间的长时间延期的担忧,42岁的哈桑(Omar Ibrahim Hassan)已无需再被关押。今年二月,在一场听证会上,法官卡贝尔(Andrew Capell)裁定哈桑有罪。本周三,法官宣布了六个月的刑期,缓期18个月执行。
猥亵乘客

2013年11月3日凌晨,出租车司机哈桑在Ringwood一家夜总会接到了一位20岁的年轻女子。

由于女乘客已经喝的烂醉,她上车时只是要求哈桑开往Lygon St,随后便在副驾驶的座位上睡了过去。




出租车内的监控画面显示,哈桑先是亲了这名女乘客,随后将其移动到了车辆的后座,并在那里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哈桑承认,女子随后要求他开车前往警局,并控诉他强奸自己。维州警方发言人表示,受害人随后的确到了警察局,但是她并没有做出正式的投诉。

哈桑表示,自己是被引诱着和女乘客发生性关系的。对此,维州民事及行政法庭(下文简称VCAT)的Robert Davis表示“哈桑的行为是不可容忍。他的所作所为给民众带来了不可接受的风险。”

此前,哈桑被判5年之内禁止开车。但哈桑对此判决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但是VCAT维持了这个判决结果。

若坐后座就无事?

本周三,从法庭获悉,从受害女子上报性侵案至警方提出指控间的19个月延误是因为警厅人手不足。

在周三的听证会上,哈桑的律师指出,若是受害者坐在后座,性侵案就不会发生,但法官对此进行了反对。

在审判时,法官告知哈桑,他糟蹋了女方的信任,借机揩油了受害者。“不论女子坐在哪里,其实都不重要。”

这一类行为有碍市民在无法开车的情况下搭乘的士。缓期宣判是为了传递一个重要讯息:此类违法刑法不会被容忍。




但是鉴于哈桑的守行,法官并未试以社区矫正。在离开战火纷飞的埃塞俄比亚后,哈桑在供养家庭、获取稳定工作以及应对创伤后应激障碍方面的表现“非常好”。

在一份声明中,受害人表示,她已经不再使用的士,甚至在搭乘公共交通时感到不安,她在天黑后需要依赖伴侣和父亲。

恶梦时常困扰着受害者,而她用来应对焦虑的药物常常令她难以专心工作、学习、开车或进行适当的对话。

性侵案让她感到尴尬、羞愧,但她“还是想倾诉,因不想这种事情发生在其他人身上”。

另悉,哈桑已经被禁止驾驶的士。在被裁定3项非礼罪名后,他很有可能不会再犯。






文章来源:dailymail ,theage

本主题由 喜乐会 于 半小时前 移动060038rf2dycyy414hvxyy.jpg (37.24 KB, 下载次数: 0)
   
半小时前 上传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新帖 搜索
〓 服务信息 | 推荐服务 〓

Copyright @ 2017 OZYOY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分享本页

客服号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