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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八卦] 台湾迷奸案再起波澜:李宗瑞律师强辩其未施暴 称李下体被挡 不能证明是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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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angben168 发表于 2012-12-29 13: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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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angben168 于 2012-12-29 13:21 编辑

据台湾媒体“ETtoday新闻云”报道,台北地院审理“富少淫魔”李宗瑞性侵偷拍案,27日第五度勘验偷拍影片,其中有被害女子先帮李按摩,后来李翻上女方身,霸王硬上弓,女方叫喊、发出气音,检方认为是女方啜泣、反抗,而李宗瑞的委任律师则指出,是女方鼻塞吸鼻涕,双方争执不下,李宗瑞则不看影片、也没说话。

李宗瑞27日再被借提,庭讯时不敢看影片,也未开口,一律由律师发言。一段按摩女子与李宗瑞发生性关系的影片,除了在“女方气音”方面,检辩看法分歧较大,另外,李的律师也认为李臀部摆动的下体被挡住,所以没拍到插入,怎能说是性侵。法官裁定双方观点并陈,最后到辩论庭再议。

而在20日第四度勘验偷拍影片时,共当庭检视4名被害人影片,其中一女意识不清,另3人有意识、并以言语或动作拒绝。而其中一名被害人发出的声音,检方认为是“不”,但李宗瑞的委任律师坚持是“呜”、“咻”,最后法官裁示,先记载成“呜”。

台北地检署是在11月6日侦结李宗瑞涉性侵偷拍案,依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等罪嫌起诉李宗瑞,求刑209年,合併法定最高刑度30年。检方调查,李宗瑞涉嫌以不同手段共性侵和偷拍28名女子,共有6名女子遭下药性侵;3名女子遭强制性交;另光碟显示,有9名被害人在性侵过程有抵抗举动,但未出面指认。此外,李趁10名女子酒醉意识不清时对性侵偷拍,其中有一名女子不提告。另有4女与李宗瑞合意性交,但遭李宗瑞偷拍。(凤凰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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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lvronaldo 发表于 2012-12-29 15:07:12
呵呵 这样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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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fckya 发表于 2012-12-29 20:26:52
搞半天,真无聊,其实我们只对照片视频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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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rtyuiop 发表于 2012-12-31 08:35:04
要看到下体抽插才算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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