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yangben168 于 2013-5-20 08:34 编辑
5月17日(国际不再恐同日),旨在推动社会公众认识、理解和接纳性少数人群(简称LGBT,亦称为同志群体,L即lesbian女同性恋,G即gay男同性恋,B即bisexual双性恋,T即transgender跨性别者),倡导社会包容和平等的公益组织爱白文化教育中心发布了一份针对中国性少数群体的职场生存环境调查报告。报告显示,绝大多数同志在职场中都不同程度地隐瞒了自己的性取向,且在工作中面临各种压力与歧视。
多数同志在工作中选择隐瞒身份
报告指出,大多数企业的员工中有5%~10%属于同志人群,在工作场所他们绝大多数都隐瞒着自己的性倾向,导致其精神和工作效率都受到影响。数据显示,仅有6.29%的受访者会在工作中完全公开自己的性取向,有45.63%的受访者会对好友或部分同事公开,而47.62%的受访者选择完全不公开。
中国职场缺乏对同志的包容
对于没有完全公开自己性取向的同志来说,阻碍他们出柜的原因多种多样。最主要的原因是担心别人说三道四(69.4%),担心同事疏远自己(60.9%),影响职业发展或失去晋升机会(51.71%),害怕家人得知(43.3%)以及害怕被解雇(22.49%)。现实遭遇恰好印证了同志人群的担心。在基于性倾向的职场歧视与不公平待遇调查中,38.5%的受访者遭到过言语上的侮辱与嘲笑,30.45%受访者在工作中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还有少量机会不均等的现象,甚至还有暴力和性骚扰等人身侵害事件存在于职场中。总的来说,对于同志人群,中国的职场缺乏一个友好、包容的环境,从而无法使同志员工正常工作、生活,更重要的是无法安心做自己,诚实地面对他人。
国有企业环境更不友善
调查还发现了一些有趣的现象。在不同企业性质的交叉对比中,国有企业的环境更不友善。在国有企业中选择完全不公开性取向的受调查者比例(56.89%)高于私营企业(42.78%)和外资企业(50%)的受调查者。与之类似,在不公开同志身份的原因与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对比中,显示国有企业的受调查者在出柜问题上的顾虑最甚,且遭到的歧视与不公正待遇最多。
中国职场中的同志缺乏政策保护
在美国已有14个州,以及超过140个城市立法禁止基于性取向的歧视。有超过80%的企业明文禁止针对同志群体的歧视。美国许多本地大公司还为为同性恋雇员提供各项平等福利待遇,甚至远超出美国联邦法律和政府所定的范围。《纽约时报》引述有关研究机构的数据说,约有36%的美国大公司为雇员提供同性伴侣健康福利,在《财富》五百强之列的大公司中,提供这一福利的公司数量超过半数。
相比之下,中国《劳动法》没有可行的对同志人群反歧视的条款。《劳动法》第十二条提出保护劳动者不得因其种族、性别和宗教信仰受到歧视,但是却没有可行的针对因劳动者性倾向及性别身份认知而产生的歧视的条款。
1948年发表的《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区别。1990年5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将同性恋从《国际疾病分类》中去除,5月17日于是成为“国际不再恐同日”。因此在没有歧视和偏见的环境下工作理应是同志群体的一项基本人权,然而对中国的多数同志来说,能够像普通人一样不受干扰地工作仍然是奢望。(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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