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码归一码
1,如果签合同前说明了要SHARE水电气,租客也同意了,我觉得没有什么可以事后指责的
2,如果合同上说明了租期,无论什么原因违约,房租都是要付到租约结束或者直到房东找到下一个租客为止,租过整栋房子的人都应该知道啊。租房不是慈善事业,房东也有贷款要还,说走就走那要合同干嘛?
房东的权力也是要收到法律保护的,但前提是房东做事手法也合法。。比如说收到的BOND交给RTA TRUST ACCOUNT 等等等等
楼主有些偏激但房东也有些欺负人不近人情,如果楼主朋友没有收到RTA BOND金RECEIPT,可以拿这个威胁房东,至于告到RTA,有合同RTA会受理,没有合同的话不一定会被受理的
本来就是阶级对立的双方,有矛盾是自然的但至少要知道自己的权力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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