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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ickrick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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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版主:因宗教原因钳制言论涉违反澳洲宪法,要求恢复被删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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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zhu 发表于 2013-5-14 21:09:10
本来觉得你这胖子挺有喜感的,结果也是个想不开的。去去,国会山上请愿去吧……

补充内容 (2013-5-14 21:13):
话说你和一大美利坚网站较大澳洲的真,再去抽空读下美利坚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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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逗你玩 发表于 2013-5-15 00:46:58
       你是真傻假啊,还搬出个澳大利亚联邦宪法。华人论坛里版主删你的贴子干澳洲宪法鸟事啊!这么多帖子我都看明白了,有说过因为你是轮子删你的贴吗?没有吧。那你搬个反对,限制宗教自由的法律条款唬谁呢,完全风马牛不相及。
       好像有谁都把条款贴出来了,我去看了一下,好像都是为你准备的。我也贴一个,你看看:






       呵呵,你基本都占全了。对了,你好像质问过,OZYOYO论坛到底算是天朝的还算是澳洲的,废话!!你说呢,用中文的华人网站,所称的“国家”当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以那些颠覆国家政权的、煽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话社会稳定…… 靠!你一个人占齐了。
       还有,我倒觉得管理员处理你还真是手下留情了,只是删了你的那些被投诉的帖子。你还好好地在论坛里,还能喘气说话。依我说,封了你的ID,IP,你又能怎样?你老是民主长,民主短的。有民主就有专制,这两个是相辅相成的,一个手心一个手背。没有绝对的民主,也没有绝对的专制。你在这里发那么多轮子贴,反GCD的贴,不对你专制还反了你的。
       你现在的目的有点危险哈,在论坛里煽动你的“言论自由”论,还想找管理员讨说法,哪天把人激怒了,封下ID,IP你就从这里消失了,还说个鸟事。删你了,你能告人家?谁管的了,人家的地盘,人家的游戏规则。劝你省点力气搞你的翻译工作吧,还能赚点,费那事干吗?!庆幸你自己在澳洲吧,要是国内论坛,你说这些个试试,恐怕不是删帖这么简单了吧。
       对了,那个支持你反对管理员的salomn,那个是这里的打假斗士,记得没错好像以前因为某个帖子和管理员有过过节,估计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和你同仇敌忾吧,你别以为还真找到知音了哈,还加分,笑屎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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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omn 发表于 2013-5-15 03:13:15
炮灰逗你玩 发表于 2013-5-15 00:46
你是真傻假啊,还搬出个澳大利亚联邦宪法。华人论坛里版主删你的贴子干澳洲宪法鸟事啊!这么多帖子我 ...

我本来是批判Rick和大纪元的,就是看不惯你们这些人断章取义,拿着鸡毛当令箭胡搞。
OZYOYO是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华人论坛,5.4,5.9说的都是澳洲法律,你告诉我5.5里的国家说的是哪国?
这个群里既有大陆人又有台湾人还有澳洲人以及其他国家的华侨,你告诉我应该遵照哪个相关国家的宪法?
要是说5.5说的是中国大陆的法律的话,一个在澳洲经营的论坛,使用和澳洲法律冲突的中国网络管理规定?
Rick的言论再不对,他违反什么澳洲的法规了,轮子在澳洲被定为邪教了吗?
你再胡说八道在人家真的可以告上法庭,真是一帮不懂法的暴民!

5.4 在本网站上发布信息或者使用本网站的各项服务时必须符合澳洲以及其他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法的有关规定。
5.5 您需要对通过本网站上载、张贴或以其他方式传输的所有内容负完全责任。不会通过本网站上载、张贴或以其他方式传输以下内容:

5.5.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5.5.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5.5.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5.5.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5.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5.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5.7 散布赌博、暴力、凶杀、恐怖主义或者教唆犯罪的;
5.5.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破坏私人隐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5.5.9 无端对其他用户进行地域,性别歧视的;
5.5.10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5.9 遵守本网站的所有其他条款及规定。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网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理解,如果网站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上段第5.4、5.5条所列内容之一,依据澳洲法律,本网站有义务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且删除含有该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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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T 发表于 2013-5-15 08:11:07
炮灰逗你玩 发表于 2013-5-15 00:46
你是真傻假啊,还搬出个澳大利亚联邦宪法。华人论坛里版主删你的贴子干澳洲宪法鸟事啊!这么多帖子我 ...

如果是這樣
那很多人的帖子也都該刪了
理由是 5.5.2 的最後一項
如果版主沒刪那些帖
那版主不是落了個 5.5.2 的最後一項的罪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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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芳 -1 -1
牛顿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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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逗你玩 发表于 2013-5-15 12:58:09
salomn 发表于 2013-5-15 03:13
我本来是批判Rick和大纪元的,就是看不惯你们这些人断章取义,拿着鸡毛当令箭胡搞。
OZYOYO是澳大利亚昆 ...

         好吧,既然你那么振振有词,那倒是想请教  ”5.5.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这是对澳洲的法律而言的?”封建迷信“这词太有中国特色了吧,澳洲管你封建不封建,迷信不迷信?按rickrick2010的话:”言论自由“,澳洲根本不管你这个。第”5.5.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对不起,你再解读下这个”国家荣誉“是澳大利亚联邦的国家荣誉?对于很多留学生,澳大利亚对他们的而言是他们的”国家“吗?既然不是你的国家,你如何损害“国家荣誉"?                   所以,所谓的“国家”在这里既包含了澳大利亚联邦也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但是不存在你所谓的“冲突”一说,计算并集而不是交集,违反了哪方面的都处理。更何况,只是删个贴,还不至于到违法的层面。

        其次,你说“Rick的言论再不对,他违反什么澳洲的法规了,轮子在澳洲被定为邪教了吗?”,关于这点,有谁说过他违法了?如果他真的是违法,也轮不到我们在这评头论足的,司法早介入了。关于他的帖子被删,不是因为违法,应该是论坛版规啊条例啊什么的。具体哪条我们都是凭自己的主观定义在猜测,谁都没肯定说“就是因为哪条哪条”。我查了一下,论剑的版规:




       他的帖子归类到带有政治色彩的煽动,应该符合吧。我这是和你探讨哈,事先声明,免得你大棒一挥,又被打成“断章取义,拿着鸡毛当令箭胡搞”,再后面一条“令众人反感的言论以及影响论坛声誉的内容会触发屏蔽/删帖”,我估计Rick是踩了这个地雷了。(声明:估计哈,salomn) 既然说有众多网友反感而导致举报,OZYOYO觉得他所宣扬的东西继续放在论坛影响了论坛声誉(谁都不会愿意让人说成是个“轮子基地”或者“反动言论很多的华人论坛”吧),那出于对自身论坛的保护,删除了这些帖子你能说又有什么不对呢?
       再者,论剑版块本身就是个“胡说八道”的地方,你一上来就把反对Rick的人定性为“一帮不懂法的暴民”,请问暴民何解?参与暴动或暴乱的人才谓之曰:暴民。你的定义是不是带有很强烈的主观色彩和个人偏好?!Rick在自己的帖子里称呼别人为“网络流氓”且不论是否合理,至少有个定语“网络”,是网络上的流氓,还算圈对了范围;你那“暴民”的帽子是不是有点大了?
       还是那句话: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每个人的信息是不对等的,人家删贴自然有人家的理由和考量。你不能凭自己所了解的信息就来定义什么。
       还有Rick的做法,我也无法赞同,看上去好像很公正似的,要别人出示这个,恢复那个。置顶这个,让大家来评论。你凭什么呢?论坛不是你家开的,你还不停的在各个板块发帖煽动网友来和你一起绑架管理员的管辖权。真的是个小朋友。你在人家的地盘玩,就得遵循人家的规则。你说我偏不,这规则制定没道理!可以吗,当然可以。那请你上别处玩去,人家不会因为你而改变规则。要知道,任何一个有执行权限的机构,公司都有其铁腕的一面,再闹下去真的吃亏的是你自己,你认为呢?

P.S.   Rick,你在社区大厅里又是申请“邪教勋章”,又是“申请论剑版块版主”的行为真的很幼稚,你觉得这个你能达成目的吗,除非你的目的是为了煽动别人和你一起闹事,扰乱挺好的一个华人论坛,这就另当别论了。好自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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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rickrick2010 发表于 2013-5-15 13:27:27
炮灰逗你玩 发表于 2013-5-15 12:58
好吧,既然你那么振振有词,那倒是想请教  ”5.5.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论剑版规跟论坛综合管理条例相抵触,你自己去仔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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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逗你玩 发表于 2013-5-15 13:37:18
rickrick2010 发表于 2013-5-15 13:27
论剑版规跟论坛综合管理条例相抵触,你自己去仔细看看

       哥!要叫你哥了。你能不能大气一点,像个男人!别老是一副小媳妇样儿,抓着些鸡毛蒜皮的事磨嘴皮子。不就删你几个贴嘛,那么受不了挫折,死钻牛角尖,硬是要讨说法,真是新时代的秋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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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rickrick2010 发表于 2013-5-15 13:58:40
炮灰逗你玩 发表于 2013-5-15 13:37
哥!要叫你哥了。你能不能大气一点,像个男人!别老是一副小媳妇样儿,抓着些鸡毛蒜皮的事磨嘴皮子 ...

原则问题在不讲原则的人眼里才是“鸡毛蒜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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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rickrick2010 发表于 2013-5-15 14:01:34
炮灰逗你玩 发表于 2013-5-15 13:37
哥!要叫你哥了。你能不能大气一点,像个男人!别老是一副小媳妇样儿,抓着些鸡毛蒜皮的事磨嘴皮子 ...

站方已经介入处理,某人跨区污蔑的无赖行为已经两次遭到整肃。这个事情还没完,你要看热闹好戏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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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manxi 发表于 2013-5-15 14:26:58
rickrick2010 发表于 2013-5-15 14:01
站方已经介入处理,某人跨区污蔑的无赖行为已经两次遭到整肃。这个事情还没完,你要看热闹好戏在后面

恶心,臭不要脸,吹牛逼,互相捧臭脚,靠打免费广告利用论坛谋生还说这里脏,为你的不齿行径感到悲哀,嘴里没句实话,行为反复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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