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说说李天一案 朗朗乾坤,偌大天朝,人口众多,每日所谓千奇百怪之事,当层出不穷,不足为怪。在中国生活,目睹耳闻之咄咄怪事,不胜枚举,对待任何新闻热点,本可以无动于衷,一笑了之。只不过有些事情太过荒诞,甚至信口开河,并且有公众人物涉嫌其中,这就平添了许多茶余饭后的谈资。所以此案一出,立刻成为街头巷尾议论之话题。我也是个好管闲事的吃饱了撑的没事儿干的闲云野鹤,在此也吹吹气,撒撒泼,喷一下我对此案的心得体会。 其实,此案再简单不过,就是李天一带着几个哥们儿弟兄,把一个陪酒女轮奸了。对于这种风化案件,每天在世界各地都会发生,只要依据法条,把这几个小兄弟绳之以法,对被害人加以安慰赔偿也就算了。本来极其容易的事儿,却因为施暴者家属的横加干预,无理取闹而闹得沸沸扬扬。曾经是炙手可热的头面人物,靠着几首红歌成名露脸,自己的儿子出面犯了事儿,不仅不加以配合,对待自己不争气的孩子严加管教,却开始四处拉关系走后门,对待案情胡编滥造,妄图颠覆案情,来个法外开恩。好彩如今乃是微博天下,官媒一言堂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反了。大家在网路上争相攻讦,闹得歌唱家极其被动,颜面无存,真是大快人心啊! 越是公众人物,就越会受到人民群众的关注。如果是什么歪毛淘气儿的小混混,大家都懒得理你,你这么个身着军装的红歌专业户,一旦越矩,必成众矢之的。听说他们请了很多律师,恳请律师为他们的宝贝儿子开脱,必要时可以便宜行事,律师确实绞尽脑汁,编造了很多理由,结果都被广大网民一一驳斥得体无完肤。律师们迫于压力,纷纷下野,结果歌唱家只好重金悬赏,海选律师,并且肆无忌惮的约请法律教授公然开脱,有些鱼死网破之意。看来,歌唱家的老脸已经不要了,除了鄙夷之外,也只能说一句“可怜天下父母心”了。 细看一下李家父子的辩解,不消什么法律专家,就是三岁孩童都会嗤之以鼻。比如首位强奸者不算轮奸,那么强奸犯们以后要对女子施行不轨,一定要当第一个强奸者,因为这样量刑就会宽松。万一哪日心血来潮,纠结一帮人把梦小姐猥亵了,希望李家父子也要坚持首奸者非轮奸者的论点;近日又有某法律专家,受雇于人,竟然大言不惭发博宣称强奸陪酒女危害低,不算强奸,赤裸裸的为歌唱家抱粗腿捧臭脚,其厚颜无耻令人发指!从小学课本我们就一遍遍的被告诫“人,生来是平等的”,结果这位教授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把陪酒女直接等同于风尘女子加以歧视,背后之心,昭然若揭;更有甚者,歌唱家称李天一为未成年人,结果网上一阵乱扒,发现李天一实乃1991年生人,如今已然22岁矣,我记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公民18岁之后算为有成年,那么22岁仍为未成年,难道李天一是弱智吗?其实李双江生于1939年,如今依然74岁高龄,如果李天一仍未成年,那么歌唱家应该是60岁左右生育,歌唱家吃国家特供,身体就是好啊,希望歌唱家分享下其雄赳赳之经验哦。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些从小烂熟于心的教条,在神州大地屡屡被僭越打破,百姓稍越雷池则大刑伺候,而高官权贵则想方设法逃避刑责,引来民心不快,正气不行,李老师只是一位歌唱艺术家,都可以手眼通天,那么可想而知,达官显贵会是什么样子。只有依法治国,才真能做到大治,当法律对待某些人成为一纸空文之时,则必然祸起萧墙。 大家依然翘首以待,希望会给人民一个满意公正的答复。真心希望,法律不要再一次次伤及平民的心了。 ————13.7.28于京城故宅伤月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