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启辅助访问 DIY
楼主: rickrick20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致版主:因宗教原因钳制言论涉违反澳洲宪法,要求恢复被删帖子

  [复制链接]
41
 楼主| rickrick2010 发表于 2013-5-16 09:45:44
shayu405 发表于 2013-5-16 09:40
你们算狗屁宗教 真敢屁言啊 别在这儿丢人了好不,该去哪去哪。

你也可以眼不见为净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2
炮灰逗你玩 发表于 2013-5-16 11:11:32
rickrick2010 发表于 2013-5-16 07:36
现在不兴搞文字狱了,文革结束都快四十年了。何况是在澳洲,你要论颠覆国家政权,自由党天天在议会颠覆工 ...

         你这么喜欢颠覆国家政权,那么喜欢拿澳洲说事,怎么不去鬼佬的网站吠?在这里唧唧歪歪,挨耳刮子的只会是你自己。“文字狱”?你高抬自己了。把你的精彩语句贴出来叫文字狱?没睡醒呢,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3
 楼主| rickrick2010 发表于 2013-5-16 11:15:51
炮灰逗你玩 发表于 2013-5-16 11:11
你这么喜欢颠覆国家政权,那么喜欢拿澳洲说事,怎么不去鬼佬的网站吠?在这里唧唧歪歪,挨耳刮子 ...

我就说现在出来的留学生很多根本就是来旅游不是来学东西的,你这种思想的人还是早日回国“大展宏图”,继承革命前辈“光荣传统”算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4
炮灰逗你玩 发表于 2013-5-16 11:25:34
rickrick2010 发表于 2013-5-16 11:15
我就说现在出来的留学生很多根本就是来旅游不是来学东西的,你这种思想的人还是早日回国“大展宏图”,继 ...

我就说现在很多自以为是的人出了国,拿了pr就真把自己当二毛子了,你这种思想的人还是去鬼佬的网站”摇尾乞怜“,继续用轮子教”普渡慈航“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5
 楼主| rickrick2010 发表于 2013-5-16 11:30:37
炮灰逗你玩 发表于 2013-5-16 11:25
我就说现在很多自以为是的人出了国,拿了pr就真把自己当二毛子了,你这种思想的人还是去鬼佬的网站”摇尾 ...

你大概连什么是“二毛子”都还没搞清楚吧,你要感兴趣我倒可以跟你讲讲老毛子跟二毛子的故事,你要是东三省来的,你身边搞不好真有不少二毛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6
炮灰逗你玩 发表于 2013-5-16 12:07:58
rickrick2010 发表于 2013-5-16 11:30
你大概连什么是“二毛子”都还没搞清楚吧,你要感兴趣我倒可以跟你讲讲老毛子跟二毛子的故事,你要是东三 ...

       你不懂就虚心请教,还“你大概连什么是‘二毛子’都还没搞清楚吧”,教教你吧。

        二毛子原指义和团时期信奉天主教,基督教和替洋人办事的中国人。这是原意。到了鲁迅那边,自《坟.杂忆》一文开始,“二毛子”被归类为“国贼”“汉奸”同义,欢迎对号入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7
 楼主| rickrick2010 发表于 2013-5-16 12:37:06
炮灰逗你玩 发表于 2013-5-16 12:07
你不懂就虚心请教,还“你大概连什么是‘二毛子’都还没搞清楚吧”,教教你吧。

        二毛子 ...

我是在论坛里评论了法轮功,替他们说了几句公道话,这个我从来不否认。但你现在找二毛子定义,也得找个不会自打耳光的定义吧,我为洋人办事?法轮功到九九年发展到一亿练功者,那可都是咱中国人啊!这国家难道一夜间多出一亿洋人来了?你还是不要越描越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8
salomn 发表于 2013-5-16 14:09:31
炮灰逗你玩 发表于 2013-5-16 01:18
你口口声声说我违反了澳洲法律,ok,你可以报警抓我呀!看看警察是不是这么认为,如果你所说的是正 ...

一个既不是版规制定者又不是版规执行者的人,先是断章取义,YY版规,给人定罪。其高超的逻辑推理能力如下:
“对了,你好像质问过,OZYOYO论坛到底算是天朝的还算是澳洲的,废话!!你说呢,用中文的华人网站,所称的“国家”当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以那些颠覆国家政权的、煽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话社会稳定…… 靠!你一个人占齐了。”
“用中文的华人网站,所称的“国家”当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汗
先乱给人定罪后来又死不认账:
“我有说过Rick违法吗?没有吧。我只是说他的言论惹人反感,所以引起投诉,被删帖了。有问题吗?”

被指出来版规5.4-5.9说的都是澳洲法律,不应将5.5解读为中国法律。于是又开始推测臆断,理由是:
“澳洲没有封建迷信,澳洲对很多留学生而言不是他们的国家,所以留学生“如何损害”澳大利亚联邦的国家荣誉。”
因此“所谓的“国家”在这里既包含了澳大利亚联邦也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暴汗!

对于两国法律规定的冲突,他的解释如下:
“但是不存在你所谓的“冲突”一说计算并集而不是交集,违反了哪方面的都处理。”。。。。。。谁规定的算法?
完全忘记了自己刚说过的:
““封建迷信”这词太有中国特色了吧,澳洲管你封建不封建,迷信不迷信?按rickrick2010的话:”言论自由“,澳洲根本不管你这个。”
澳洲法律允许,中国法律不允许不叫冲突?在澳洲要遵守和澳洲法律冲突的中国法律?

然后又来大家推测管理员的删贴的原因:
“关于他的帖子被删,不是因为违法,应该是论坛版规啊条例啊什么的。具体哪条我们都是凭自己的主观定义在猜测,谁都没肯定说“就是因为哪条哪条”。我查了一下,论剑的版规:他的帖子归类到带有政治色彩的煽动,应该符合吧。”
请问谁让你来帮我们猜测了?谁让你用你的主观猜测来给别的版友定罪了?你这个酱油也打得太跑题了吧?自己刚瞎猜测完,来了一句自扇耳光:
“每个人的信息是不对等的,人家删贴自然有人家的理由和考量。你不能凭自己所了解的信息就来定义什么。

关于举报:
“对了,说到举报的问题,再提醒你一下,举报不都显示在版块里,所以你看到社区大厅里的两个帖子就认为只有2个人投诉他?举报是显示到后台去的,你看的到吗?看不到就不存在?不好意思,我也举报了,从一开始举报他发轮子贴。你看到了吗?所以不要用不对等的信息来随便下定义。”
我只是个普通版友,根据论坛里的公开的信息作出评论,你说众人在后台举报,请问你看到了?你举报的理由又是什么?有谁规定轮子不准发帖?

期间还多次恐吓威胁版友:
“现在的目的有点危险哈,在论坛里煽动你的“言论自由”论,还想找管理员讨说法,哪天把人激怒了,封下ID,IP你就从这里消失了,还说个鸟事。删你了,你能告人家?谁管的了,人家的地盘,人家的游戏规则。劝你省点力气搞你的翻译工作吧,还能赚点,费那事干吗?!庆幸你自己在澳洲吧,要是国内论坛,你说这些个试试,恐怕不是删帖这么简单了吧。”
“你在人家的地盘玩,就得遵循人家的规则。你说我偏不,这规则制定没道理!可以吗,当然可以。那请你上别处玩去,人家不会因为你而改变规则。要知道,任何一个有执行权限的机构,公司都有其铁腕的一面,再闹下去真的吃亏的是你自己,你认为呢?”
说这种话的人,我很难理解他的心态,而且真心不觉得论坛和管理员会请这种人来帮忙。

再看看他对于法律和违法的认知:
“其次,你说“Rick的言论再不对,他违反什么澳洲的法规了,轮子在澳洲被定为邪教了吗?”,关于这点,有谁说过他违法了?如果他真的是违法,也轮不到我们在这评头论足的,司法早介入了。”
“你口口声声说我违反了澳洲法律,ok,你可以报警抓我呀!看看警察是不是这么认为,如果你所说的是正确的,那我应该惹上大麻烦了,可为啥我一点都并不担心呢?如果警察不能抓我,因为我没违法,那你是不是反了污蔑罪?!”
我已经无语了,一个人可以法盲到这种程度,你担不担心是你自己的事情,你应该庆幸Rick只是对论坛和管理员提提要求,如果是Rick真的和轮子组织有关联,以仇恨罪提起诉讼的话,就凭你之前说人家是邪教,“从一开始举报他发轮子贴”,还有社区大厅里那两个的投诉和管理员的回帖,就足够给你自己乃至论坛带来麻烦的了。不要以为你躲在ID后面就高枕无忧了,不一会有你想象中的大陆扫黄式的警察去家里抓你,人家会给你送张传票,那时候再把你现在说的这些话拿到法庭上跟法官解释吧。

ozyoyo的服务器的确不是在澳洲而是在美国,且不说美国对仇恨罪的法律更加严格,别忘了中国政府对ozyoyo还封锁来着。ozyoyo是在澳洲注册的网站,必须遵守澳洲的法律规定,ozyoyo在国内网站上注册帐号了,就不能允许澳洲用户的言论自由了,澳洲用户就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这是谁家的逻辑?
我还是那句话,看清楚了:如果yoyo真的这样要求,那直接改名为中国留学生门户网络好了,不是中国公民的澳洲华人还跟你玩什么,如果愿意遵守中国的法律和规定的话去中国就好了,移民到澳洲干吗?
这句话的主语是“不是中国公民的澳洲华人”,不是你,到底是谁中文都看不利索,用中文的就一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还“上澳洲来用中文指责自己的国家”,这又是谁家的逻辑?ozyoyo在澳洲开设网站,在澳洲运营,用户定义为澳洲华人,凭什么要求所有华人都遵守中国现行的法规尤其是和澳洲法律冲突的部分?人家论坛都没有给出确切解释,倒是你一个打酱油的瞎解读,乱猜测,还好意思打着中国人的旗号,真正的中国人走到哪里都应该遵守当地的法律,弘扬几千年来的传统文化侠义精神,尊重别人的文化以及信仰言论自由,而不是要求当地人去遵守中国现行法律,限制别人的言论,传播洗脑糟粕。

我在社区大厅发贴是给那些版主和管理员的,该版友凭着以上所述神一样的逻辑,自荐要做我的对手,对不起,我实在不想把智商和道德都拉低到那种水平,再让他用丰富的经验打败我,更不愿意把时间都浪费在这种人的胡搅蛮缠上。以后这这个人发的没有逻辑的垃圾帖子,我不会再回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2 人气 +2 收起 理由
rickrick2010 + 2 + 2 热心回复!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9
balloon 发表于 2013-5-16 14:41:14
私人领地有权拒绝不受欢迎的客人。 再闹,rickrick你就离被封IP不远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0
 楼主| rickrick2010 发表于 2013-5-16 15:14:38
balloon 发表于 2013-5-16 14:41
私人领地有权拒绝不受欢迎的客人。 再闹,rickrick你就离被封IP不远了。

"私人领地有权拒绝不受欢迎的客人"在哪条规定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新帖 搜索
〓 服务信息 | 推荐服务 〓

Copyright @ 2017 OZYOY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分享本页

客服号

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