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5條款打工限制 上學期間每兩週最多只能工作40小時。如果學生打工時間超過了每兩週40小時,學生簽證可能會被取消。 注意事項:
學生在學校放假期間的打工沒有時間限制;
學生申請的課程中包含的工作實踐內容不受打工時間限制;
學生不能在課程開始之前打工,即COE上所標註的課程正式開始日期之前不能打工。 8104、8201條款打工及學習限制作為家屬陪讀的學生簽證持有人,同樣有每兩週40小時的工作限制。但如果持有573、574、576簽證並且修讀的是碩士或者博士課程,則沒有此時間限制。但是,作為陪讀,在澳就讀的課程不能超過三個月的時間。 8202條款學習限制持學生簽證到達澳洲之後,學生必須在註冊課程中保持全日制的學習,並且每個學期的出勤率保持在80%以上,而且每學期的在校成績需達到學校滿意的程度。如果出勤率或成績有問題,學校一般會先給學生出警告信,並提供向學校解釋的機會。如果是因為生病、心理問題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學生提供醫生的病假條等證明後可以得到豁免;如果學校認為沒有不可抗力的原因(如生病、心理問題等)而導致出勤率過低或成績過差,就必須立即向移民局報告,並且書面通知學生,要求其在28天內去移民局compliance office解釋。移民局最後作決定是否取消學生簽證。 如果在學習一兩個學期以後,感覺課程實在太難,就應該早作轉學打算,選擇適合的課程,以免到最後一個學期學校才干涉學習成績的問題。如果那時被當的次數過多,轉學就會比較困難,並且能獲豁免的課也會有限制,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和學費才能完成學業。 8533條款的地址限制學生簽證持有人必須在到達澳洲的7天之內通知學校你的居住地址。如果你的居住地址有變化,也要在7天之內通知你所在的學校。如果轉學的話,要在收到新的註冊確認書(COE)後的7天之內通知原來的學校。 畢業生工作簽證(PSW Subclass 485)要求如果是2011年11月5日之後申請第一次學生簽證的同學,畢業後滿足相關條件,本科和授課型碩士能申請2年畢業生工作簽證,研究型碩士和博士分別能申請3年或4年的畢業生工作簽證。 具體要求為:
年齡50歲以下;
滿足兩年澳洲學習要求(課程註冊時間不得少於92週,實際上課時間不得少於16個自然月,並且所學課程必須是在CRICOS裡註冊的課程,英文授課);
雅思4項6分;
滿足2年澳洲學習要求的學歷為本科、碩士或博士;
必須在畢業半年內在澳洲境內提出申請;
不需要職業評估,沒有專業限制。 這個政策讓更多留學生有機會積累澳洲本地的工作經驗,不再局限於移民專業。擁有澳洲學歷以及澳洲本地的工作經驗,畢業生回國後找工作更有優勢。非移民專業的同學如果找到願意擔保的僱主,今後還可以通過僱主擔保的方式移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