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yangben168 于 2013-9-3 19:43 编辑
2日上午,一宗案值高达6000万元、涉及全国多个省市117家大中食品企业及个人粮油店的特大“地沟油”案,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是《中国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被诉诸刑律的又一起特大食品安全案件。
新型地沟油每吨获利5000元 去年3月21日,在公安部的督办下,浙江、安徽、上海、江苏、重庆、山东六省市警方联合行动。从上游收购加工到下游销售全环节,现场查获新型地沟油成品、半成品及油渣3200余吨。与以往从饭馆、阴沟里等收取的泔水提炼而成不同,新型地沟油是由屠宰场的废弃物压榨而成,包括猪皮、牛皮、羊皮上刮下的碎末,还有一些存放时间过长已变质的动物内脏。 原本这种油脂应该用于工业生产,但是一些油脂公司却用于制造食用油。在对一家工厂的检查过程中,公安执法人员发现了一张销售表,其中显示江苏省康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在2011年11月、12月,分三次从该厂购买了40吨新型地沟油,每吨以7500元左右购进,经过自己加工后再以每吨12500元价格卖出,平均每吨获利5000元,利润丝毫不亚于过去的地沟油。
销往全国多省市117家企业
据公诉机关调查,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间,江苏省康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成奎与该公司副经理李树圣决定,由李树圣负责采购、生产管理,王成奎负责销售,被告人刘伟(该公司一厂生产厂长)、何丙学(该公司一厂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工人、技术指导并安排工人生产,明知王佃生、蔡学飞、顾涛、张伟军、赵广田、李伟、叶连军、马先龙、张砚龙、李卫行、吴利永等人提供的毛油是由废弃油脂以及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火炼出来的火炼毛油,仍多次从其处购买大量火炼鸡毛油、鸭毛油、猪毛油、牛毛油、狐狸毛油等,加工成“食用油”,销售至安徽牧洋油脂有限公司、安徽汇阳食品有限公司、四川嘉里粮油有限公司、重庆红九九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圣伦食品有限公司、北京汇华东泽生物有限公司、北京鸿禧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北京味食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东海县王三粮油店等共计117家大中型食用油、食品加工企业以及个人粮油店,涉案价值达6000多万元。
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院起诉书建议法院对被告人王成奎等15人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被告人王传果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追究刑事责任。庭审过程将持续到9月3日,法庭将择机宣判。
是否明知成辩论焦点
16名被告人中,除王成奎、李树圣、刘伟、何丙学等4人是康润公司的管理人员外,其余被告人均为向康润公司提供原料的人员。
在为康润公司提供原料的被告人中,今年55岁的山东人王佃生排在第一位。据检方指控,他于2011年6月至2012年3月,明知康润公司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仍将自己生产的鸭毛血、甘酯等销售给该公司,其中被用于生产“食用油”的约770吨。
”康润公司是经政府批准成立20多年的大企业,信誉一直良好,王佃生没有理由也没有义务怀疑其是生产地沟油的企业。 ”中国律师司法网首席律师谢通祥担任王佃生的辩护人。他介绍说,从康润公司的营业执照范围来看,该公司可以生产饲料油与食用油。
谢通祥表示,王佃生是以饲料油的价格把产品卖给康润公司的,他把鸭油卖给康润公司是纯粹的商业行为,他也不知道康润公司用来制造地沟油。在康润公司既可以生产食用油也可以生产饲料油的前提下,王佃生无法也无权监督康润公司用其鸭油是生产饲料油还是食用油,这是监管部门的责任与权力。(新华社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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